关于申报2017年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27 点击数: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7〕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推荐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为我校在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二)申报成果须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所取得的成果,已获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成果应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并产生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

(四)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分为文艺作品、应用设计、案例报告三类。

1、文艺作品类:适用于翻译硕士,成果为翻译作品;

2、应用设计类:适用于工程硕士,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

3、案例报告类:适用于其它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成果包括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二)成果载体 文艺作品类为光盘、图册;应用设计类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案例报告类为案例报告书。

(三)支撑材料: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研究生填写《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以申报者姓名为文件名)),与其他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不加任何装饰性封面)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初审。学院对申报材料审核,择优推荐申报成果报研究生院。

(三)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推荐成果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参评成果。

四、材料报送

参评研究生于2017年7月3日下午6点前将所申报成果的《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电子版以申报者姓名为文件名),与其他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汇总表》报送至MBA教育中心(经管楼316),电子版发送至:sdkdmba@163.com。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2-80691764

附件:1、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

2、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山东科技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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