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山东MBA优秀管理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3-27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推动山东省高校工商管理学科MBA案例教学,加强各高校MBA教育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各院校管理学科的教师联系我国及山东本省企业发展实际,积极开发企业管理案例,山东MBA教育指导委员会拟在全省MBA培养院校中举办优秀管理案例的评选活动,本次优秀管理案例评选活动委托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承办。

本次优秀案例评选采用匿名函评和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专家由各受邀高校推荐,山东MBA教育指导委员会聘任。

1.本次评选的参选案例应是MBA教育相关学科的教学案例,案例须包括完整的教学说明。参加本次评选的案例分为两种类型:描述型和决策型案例,描述型案例(即平台型案例)要求完整介绍、描述某一事件或问题的决策及发展全过程,有现成的方案,由案例使用者对决策过程及结果进行评价;决策型案例要求在案例中提出有待解决的问题,决策的基本要素和情境,由案例使用者去分析,并提出对策(案例基本结构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2.原则上要求取得案例所涉及企业的授权书(见附件2)。

3.参评案例必须是2009年1月1日后采编,没有进入国外案例库,也没有正式发表的原创案例。此前已经收入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的在规定时间段内采编的原创案例可以参选。

4.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将收入山东MBA教育指导委员会案例库并编辑成册。

5.每所院校可提交不超过5篇案例,由学校或学院统一提交。本次案例评选不接受个人直接提交的案例。鼓励各院校推荐自己优势学科领域的案例(具体提交办法见附件3)。

6.每位作者提交的案例不得超过1篇(以第一作者为准)。

7. 参选案例电子版提交时间自2011年5月30日开始,9月30日17时截止。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山东MBA教育指导委员会收到参选案例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参选院校收到电子邮件确认函后方可确认提交有效。

8. 各院校可推荐本校教师作为优秀案例评选专家候选人(参加本次案例评选的作者除外),被推荐的专家候选人应有丰富的案例教学经验。

9.本次优秀管理案例评选活动设置一、二、三等奖项,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并予以奖励。

10.各院校在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参评案例的同时,须出具附有本单位参评案例题目清单的公函(见附件4),单位公函及案例纸质版一式两份须在9月30日前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石岩收),邮编:250100(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

11.评审领导小组成员:

徐向艺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院长、MBA/EMBA教育中心主任

权锡鉴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院长/MBA教育中心主任

曹洪军 山东财政学院院长助理/工商管理学院院长/MBA教育中心主任

刘 军 山东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MBA教育中心主任

徐会齐 青岛大学国际商学院院长/MBA教育中心主任

刘希玉 山东师范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院长

李雷鸣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院长/MBA教育中心主任

李 立 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MBA教育中心主任

王新华 山东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MBA教育中心主任

王海滋 山东建筑大学商学院院长/MBA教育中心主任

李 平 山东理工大学商学院院长

刘洪渭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MBA教育中心副主任

12.评审工作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岩 0531-88363021 张晓峰0531-88362071

传 真:0531-88365169 E-mail:shiyan@sdu.edu.cn

山东MBA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1年 4月 26日

附件1:案例基本结构及相关要求

附件2:企业授权书

附件3:“首届山东MBA优秀管理案例”评选提交办法

附件4:参评“首届山东MBA优秀管理案例”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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